【十堰】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中介服务事项相关情况的公告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要求,现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二、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消防设计。
三、实施服务主体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
四、设立依据: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 号)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二)消防设计文件;(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4日
【来源:十堰市住房和城建局-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