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
阅读更多更新时间:2024-07-17 20:07: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
阅读更多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本人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网站下载)(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阅读更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如下: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
阅读更多一、消防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及签发(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不含有2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二)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申办材料:(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二)凡新建场所要出......
阅读更多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要求,现将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二、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消防设计。三、实施服务主体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四、设立依据:依据《建设工......
阅读更多为认真贯彻落实辽阳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坚持“两个至上”,全力服务辽阳振兴发展战略,助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结合工作实际,辽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日前发布了20项便民服务措施。01 推行审批申报容缺受理......
阅读更多第一步:消防报建资料 1.平面图纸,加盖装修单位设计资质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名称复印件; 4.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5.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审核申报表》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98年后建筑物); 8.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第二步:消防......
阅读更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消防改革工作,切实优化服务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总队推出便民服务15项措施: 一、实行许可承诺制。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可以向场所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
阅读更多(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二)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四)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五)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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