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为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安庆市制定《安庆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7月13日,该“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 据了解,本暂行办法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基本单元)、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由市安全监管局统一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发布时间: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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