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9月1日起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将做出如下改变

    2018年9月1日起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将做出如下改变

    天津装修网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新规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要求职工办理异地转入业务,应在天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并逐月缴存满半年。职工及其配偶在天津市已有住房,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半年。 与此同时,新规将天津市领取失业保险金...

    发布时间:2026-10-30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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