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是什么性质 1、农村自留地是什么性质,作为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地,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目前国家没有规定取消自留地,但在一些地方,如在划农民宅基地时,规定要使用本户的自留地指标。自留地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2、自留地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根据1962年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规定,当时由生产大队或生产小组划出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给社员家庭作为自留地,长期不变,用于开展家庭副业生产。 3、农村自留地的法律性质...
发布时间: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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