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取消 国家医保局日前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见6月9日《北京青年报》)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当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
发布时间:2026-10-24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