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函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要求,支持居民购买首套房、首改房,促进该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于2015年8月1日起继续执行“闽八条”,有效期为一年。 下面就跟随小编来解读一下“闽八条”的主要优惠政策: 鼓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对以下购房情况给予政策优惠:对省外引进的专家学者、总部经济企业派驻入闽人员、从省外投靠在闽子女的父母等人员(含境外人员)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城经商...
发布时间:2026-10-22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