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用地,即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商服用地不同于民用地,可以出售。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的(05)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的范围 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3、餐饮旅馆业用地...
发布时间: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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