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落户家庭买房 2021年3月31日及以后的"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即:3月31日及以后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时应按照"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 3月30日及之前已落户的居民家庭,不受本次政策调整的影响,仍按照2019年确定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执行。 可购房数量:本地户口居民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限购区最多可购买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发布时间: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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