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十二时到十四时、十八时到第二天的八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里面,进行发出噪音的装修施工等,对居住者生活造成影响,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施工,对施工时间需要进行限制,并采用其它有效的措施,去减少、避免对居民造成的噪音污染,让大家一样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另外,在装修施工时,都需要经过物业的批准,获取装修资格之后...
发布时间: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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