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维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缴纳。根据房屋维修基金缴纳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可知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如下: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发布时间: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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