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户籍: 1、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2、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新增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地户籍: 1、自2022年5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下同)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2、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3...
发布时间: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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