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 2、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 3、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购房之日前起计算,补缴不算),限购1套。 4、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5、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转让或赠与再买房规定 1、居民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3...
发布时间: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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