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验房再收房。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所以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先验收房屋之后再签署相关收房协议。 2、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
发布时间: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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