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候会商结果,天津市于11月6日0时点火试运行,启动供暖。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新建房屋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天津市供热标准是多少度 天津供热室内温度标准为18度。居民住宅室温要达标,市民遇到供热问题,可以先找所属供热站,如果问题未能解决,可拨打热线反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供热期内用热户安装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应当不低于18℃...
发布时间: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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