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名下在北京当地没有住房,也没有商办类房产记录的才能申购; 2、在申购前五年在北京有连续缴纳五年的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3、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购买后,不得将该商住房用于居住,且再次出售该商住房的时候,购买方必须为社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 4、商住房在建造时,不会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设计超市、学校等相关配套设施,且商住房的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因此土地使用年限仅为四十年或者五十年,同时要求购房者在购买商住房时,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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